南京润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标查询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而向指定的服务机构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采取查询人查询自愿、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有偿、查询结果仅供参考的原则。目前,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的通达商标服务中心负责商标查询。
二、办理途径和步骤
商标查询有两条途径:一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查询;二是来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查询。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来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从查询窗口领取《商标查询单》→填写《商标查询单》→在查询窗口划价→在收费窗口缴纳商标查询费→将《商标查询单》交回查询窗口→在查询窗口领取查询结果
三、填写《商标查询单》的具体要求
1、填写《商标查询单》时,文字须正确、规范、清晰,字母应使用大写。
2、一份《商标查询单》限填写一个文字商标及一个类别的10个以内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品或服务项目” 栏必须严格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规范名称填写,并不得填写商品分类的组名。
四、商标查询收费标准
加急查询商标 120元/中文商标(或数字) 200元/英文商标(或字头)
普通查询商标 60元/中文商标(或数字) 100元/英文商标(或字头)
五、查询结果的领取
查询人凭发票在查询窗口领取商标查询结果。
六、商标查询时限
加急查询:四个工作小时
普通查询:三个工作日
知识产权服务部: 郑党柱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知识产权服务部: 郑党柱
润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南京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瞻园路126号天明楼(航天学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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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定义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经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 ,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为何注册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的组合构成。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很多电子品牌商标,就是文字商标;奔驰汽车的奔驰商标(一个三角形外套圆环)是图形商标;凤凰自行车厂的“凤凰“商标”,由文字“凤凰”和凤凰鸟的图形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1] ,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在中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
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这种锅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欢迎,但“蓝天”商标没有注册,于是其他一些厂家觉得这种锅既好销又能卖出好价钱,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电饭锅上打上“蓝天”商标出售。其结果,鱼目混珠,a企业的市场销售额迅速下降,“蓝天”商标的信誉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费者拿着其他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要求a企业退换或赔偿经济损失。这种情况虽出乎a企业的意料,却又应在意料之中。a企业请求商标主管机关制止其他企业使用“蓝天”商标,但因该商标不是注册商标,a企业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主管机关对a企业的请求不能受理。
未注册商标的另一个弱点是,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根据中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授予别人。
未注册商标的再一个弱点,就是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到1999年底,中国注册商标的总数已近百万件。在新申请商标注册时,如果未经事先查询,申请的驳回率几乎达到70%。这就是说,使用未注册商标,该商标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概率为70%。换句话说,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有70%侵权的可能性。因为中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就要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不管本意如何,总是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侵权就要受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要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企业的发展、也为了尊重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起见,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应当申请商标注册。
未注册商标还有一个弱点,就是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由于中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在中国只有注册商标才是工业产权,只有注册商标才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其他好处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预防侵权
商标注册前,特别是设计和互相传递过程中,也可以采取预防商标设计抢先注册侵权措施,.商标图文设计版权纠纷时,提供初步证据
1.在选择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快速电子数据登记备案;
2 .选择具备技术背景强和可信第三方支撑平台存证和认证。
注册申请
2009年,商标局共初步审定公告商标1066979件,核准注册商标837643件,驳回和部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486801件,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事项106058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66808件,办理续展注册商标58731件,注销、撤销注册商标68282件,裁定商标异议案件25020件,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17733件;审查马德里领土延伸申请46443件,审查马德里国际注册后续申请23272件。
作者认为中国应适用“注册在先为主,兼顾使用”的注册原则。商标注册申请是商标使用的基础,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灵活地运用商标注册策略,对保护商标及商标权,开拓国内外市场有着非常重要作用。根据中国现状,建议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商标注册,切实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权益。
申请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9日,中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821.3万件,累计注册商标554.5万件,有效注册商标448.1万件,均居世界。
截至2010年12月9日,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40.2万件,超额完成全年审查140万件任务,商标审查周期已缩短至1年之内。由于商标注册周期缩短,使商标注册申请量也大幅提升,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突破百万大关,达100.3万件,这是中国商标史的重要里程碑。
截至2014年6月30日,我国累计商标申请量已达1425.7万件,累计注册量达907.5万件,有效注册商标达761.1万件,均位居世界。
中国实施商标战略取得的显著成效受到国内外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0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评价,中国商标申请在全球“逆势而上、一枝独秀”。4月26日第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先生在致中国的贺信中指出:“中国拥有世界上大的商标局。仅仅去年,中国的商标申请量就已经达到83万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马德里体系中,中国的国际商标申请排名世界前10位,中国也是国外商标申请人指定多的国家,这充分显示了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和吸引力。”11月18日,高锐总干事访问总局,再次高度评价工商总局在解决商标审查积压上做得非常出色,商标工作为世界做出了很好的榜样。这是对中国商标工作权威、中肯的评价。
注册流程
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商标实质审查期9个月。)
1、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以下几种情况在此说明:
1)本身缺乏显着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询来判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
2)如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查询时还未进入商标局数据库,因两者时间相近会使查询结果无法反映;
3)如查询报告提供了几个可能构成近似的商标,代理人只是通过一般审查标准和经验来做出分析,其意见仅供参考,并不能代表商标局的审查意见;
4)对于组合商标,如仅查询了商标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实际申请商标中的其它部分(如图形)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
5)委托人在查询时仅提供了商标的名称,但实际申请时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稿中由于字体、色彩、结构或排列的差异,也会导致查询结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2、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①商标形式审查(3—4个月),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书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书发放受理通知书。
②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在此期间,在该商标未获准注册以前,请不要在使用中标注注册标记(如:“注册商标”、“®”等),可以标记“tm”。另外,在未核准注册以前,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及包装物,或商标标识不宜一次制作过多,以防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查询分析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商标查询是一项专业的工作,可以委托商标代理人代为查询,将会得到更准确的建议。
商标查询也可以委托商标局的事业单位通达商标事务中心查询,其查询的结果还是比较准确的。
商标分析是指商标注册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请前,对其申请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中的所规定商标禁止注册为商标情形条款或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条款。这也是商标申请前必不可少的需要做的工作,以提高商标申请成功率。
形式审查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
商标形式审查(3个月左右),商标形式审查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确立申
请日十分重要。(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商标形式审查期1个月左右)
实质审查
商标注册实质审查
商标实质审查(18-30个月左右)。(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商标实质审查期9个月)
初审公告
商标的初审公告(3个月)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允许其进行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审的商标自刊登初审公告之日起三月内没人提出异议,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四个步骤:商标查询(一天)—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左右)—商标实质审查(12——48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领取注册证(2个月)。
友情提醒:在商标申请期间(未获准注册之前),请不要在使用中标注注册标记(如:“注册商标”、“®”等),可以标记“tm”。
法人申请商标需向商标局提供什么材料?
法人申请商标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2.商标图样(包括文字图样或图形等),3.告知欲注册的产品或服务,例如想注册的是服装还是电器。
注册证明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办理途径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申请准备
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
缴纳规费
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6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6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官费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调整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调整为每件6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六、商标注册证的领取
1、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⑵、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⑶、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⑷、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⑸、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⑵、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⑶、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⑷、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申请续展
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注册商标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申请续展)
办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续展格式
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申请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商标局将根据异议、异议复审或诉讼的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终被不予核准注册,商标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以办理退还。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每件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2、如果续展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
3、续展申请被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不予核准通知书》。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六、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10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填写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的名义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十版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
4、如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人名称除填写姓名外,还须在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地址可以填写自然人的实际地址或通讯地址。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申请人应在商标种类一栏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
6、递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申请书,递交后不得改动。填写错误需提交《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书式七)并交纳500元规费,申请人、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商标图样不得更换。
六、商标注册规费的缴纳
在一类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之内,每件商标注册申请规费为1000元(2013年10月1日起调整为每件800元),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项,另加收1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注册分类
优势和必要性
一、商标权利是有地域性的: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虽然也有商标国际组织和一些商标区域性组织,但这些组织也并不能脱离商标的地域性而存在。
二、避免在国外无意或被动侵犯他人商标权利,导致支付巨额赔偿费:
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保护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企业出口前没有考虑商标注册及查询等问题,很有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经侵犯他人在该国的商标权;一旦已有他人在先注册,很可能会有被动侵权及面临跨国诉讼和巨额赔偿的风险。
三、大部分国家商标注册的周期较长,提前进行涉外商标注册有利于出口保护和市场战略的实施:
大部分国家注册周期较长,一般都要2年左右。为了更有利于出口计划的实施,在出口国及时获得商标使用权,避免将来不必要的纠纷,适当提前在进行国际商标注册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为以后的品牌推广打下基础。
四、避免长期使用的商标被他人包括竞争对手、经销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国外抢先注册,不得不以高昂代价与之合作或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
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开辟国际市场时没有认识到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当地法律保护的重要性,以致自己的商标屡屡被他人抢注,为这些企业以后进军国际市场带来了严重障碍,部分甚至被逐渐挤出原已打开的市场。
五、国家对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有专项资金补贴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
中国已经是全球制造业中心,贸易顺差很大,出口的产品附加值不高,贸易摩擦不断。出口产品需要升级换代,需要在国际市场上推出自己的品牌。政府对出口企业在境外自创品牌非常重视和鼓励。出口企业在国外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专项资金补贴。
六、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塑造国际品牌。
商标注册注册条件
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权的主要途径,注册时,各国商标主管机关将依据本国商标法和国际公约、协定规定的条件审查注册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这些法定条件是一个商标获准注册的必备条件,称为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注册条件是商标审查的重要内容。
可注册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除了可标明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性来源,还有其他种类的商标。集体商标为某协会所拥有,该协会的成员用集体商标来标明其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和该协会所确定的其他要求。这些协会中有代表性的有,会计师协会、工程师协会或建筑师协会。证明商标是用来证明达到某些规定的标准的商标,但不限于仅由任何成员使用。任何人只要交验有关产品达到若干规定的标准的证明,即可取得证明商标。
不可注册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
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以下几种情况在多数国家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征:
(1)商标采用了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或图形。如以“乳牛”作为奶粉商标图案,因乳牛为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图形,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获准注册。
(2)商标采用了地理名称。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3)商标仅由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或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图形组成。如“羊绒”毛绒、“金质”钢笔等。采用这类商标,将使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混同。
(4)商标由单纯阿拉伯数字组成。以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将使其不易识别,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比如用作鞋子的商标易与尺码混淆。大多数国家规定数字商标不准注册,如广州生产的“555”牌电池在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申请注册未能得到核准。
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各国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
日本商标法同中国商标法对显著特征规定大致相同,但要求商标必须使用所指定的一种或几种颜色。
法国商标法的规定较宽松,一切可用以识别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标记如姓氏、别名、地名、标签、标徽、烙印,印花、戳记、插画边纹、图画、浮雕、字母、数字、铭文等都可以作为工业、商业或服务业的商标。
英国和美国实行商标注册两部制,在a部(主簿)注册的商标较b部(副簿)注册的商标要求严一些。英国商标法规定,凡申请注册为a部的商标,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字号、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以独特的形状表现的;
(2)申请人自己的或者企业前人的签字式样;
(3)一个或几个独创的文字;
(4)一个或几个对商品特性或品质无直接联系的文字,但不得是地理名称或姓氏;
(5)其他显著特征。
商标延伸
商标延伸是指企业借助现有的商标进入新的业务领域或推出新产品,目的是利用消费者对现有商标的良好态度和感知以及爱屋及乌的心理,从而降低采用新商标的风险和节约营销费用。不同的商标,其可延伸性是不同的。因此,商标延伸对企业带来的附加值也是不同的。从商标延伸角度来分析商标的价值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商标的知名度和顾客对现有商标的态度;2、现有商标产品与延伸产品的适应性;3、延伸前后商标形象的一致性等。
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的区别
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前者例如某商标注册人(企业)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后者如该商标注册人(企业)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其企业名称、地址均未变化,但实质上已转变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因此应办理转让注册手续。 商标转让后,商标是所有权也就发生了变动.公司的名字或地址发生变更后,商标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商标变更还要求该注册人注册的所有商标都必须一起办理变更登记。而转让注册商标则可以单独办理转让,除非存在要转让的商标与其他未转让商标构成近似,需要一并转让外,其他的则无须一起转让。
知识产权服务部: 郑党柱
润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南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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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资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企业申请
企业普通商标申请注册需提供:
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选择好的产品/类别和服务项目;(分类提供,超过10个每多一项产品多60元)
(企业名义加急商标注册需提供:
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选择好10个以内产品(类别提供超过10个每多一项产品多60元);
另:快递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空白处盖上公司公章;空白a4纸两张在“左下角”盖上公司公章至公司。
个人申请
个人名义普通商标申请注册需提供:(个人加急和个人普通需提供资料一致)
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
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合伙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普通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为18个月,但是按照实际情况,商标注册时间一般为2-3年。(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初审为9个月,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一般为14个月)
八、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申请程序
商标名称
通过全国商标计算机检索系统和商标局正在审查的商标申请档案,查询您的商标名称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是否与已经注册或与申请在先、正在审查的商标相冲突,无冲突的才可申报。
商标图形
经查询可以申报的商标应进行商标图形设计。申请人可在代理人指导下自行设计,亦可委托公司专业人员设计。商标图形不指定颜色的需黑白图稿16张,指定颜色的商标需要彩色喷墨稿16张,黑白稿2张,规格6一8公分。
申请手续
有了商标图形、名称,申请人即可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公章(自然人申请的带身份证和私章)到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申请盖章手续。申请书件由计算机设定打印,一切无需申请人填写。
交纳费用
商标的查询、设计、代理、注册需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费用。
申请须知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撤销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即由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和文件递交方式不同。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可以自行办理。
注册流程
注册准备
1、注册方式的选择:
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总局(办公地在)办理商标注册事宜(中国商标法允许本国公民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
另一种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来向您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这样,会节省您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当然,对方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另附:商标代理组织应该具备的业务条件:能为委托人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有效的法律服务,要非常熟悉商标的注册申请、使用续展、转让许可,在申请过程中的异议、案例分析、复审答辩等各种法律条文和工作的流通程序情况,要熟悉商标和服务国际分类,准确运用商品的45个分类和服务的8个类别,了解485个类似群组的内容,把握中国100多万件注册在案商标的发展动态。不要光看价格因素)
2、商标再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虽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在查询过程中,会受数据处理及商标申请审查期等等原因的影响,使得部分在先申请的商标无法进入数据库,因此无法查询检索到该部分信息。另外商标查询与审查工作由不同人员承担,而查询人员与不同审查人员的审查观点上可能出现不同的意见,因此,商标查询的结果不能当做法律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
所以,注册商标之前,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查询公司或一家具备完善的商标查询条件的商标代理组织是十分重要的。
3、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1)如果您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需出示您的身份证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您是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
(3)准备相应的注册费用:注册的商标规费:2015年10月15日起每件600元,如您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需再交纳数额不等的商标代理费用,市场价在100——2000元之间。
申请注册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中国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001年11月1日起,中国商标局开始受理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但自2007年2月28日起,商标局已经不受理纯粹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中国境内的自然人申请商标的,必须执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中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小单位为‘日’)。
4、商标申请注册的方式:
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纸件方式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申请网上报送申请的,可以向商标局领取数字证书进行网络申报。以纸件方式申报的,商标申请日为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以网络方式申报的,以网络申报日为申请日。
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并符合的,允许其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注册公告
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领取商标证
通过代理的由代理人向商标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应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一)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
(二)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四)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五)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另: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一件新申请商标从申请到发证一般需要一年左右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城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三个月时间。
名称结构
1、商标名称不能与《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相冲突
2、商标名称应该具有显著性,能实现商标基本的区别作用
3、商标名称或者结构应该便于记忆和识别
4、商标名称不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5、以地域名称作为商标注册,应该注意弱化效应
驳回异议
商标驳回就是在工商局评审过程中被商标委员反对驳回,这原因有很多,比如:商标委员觉得这个用取了某个地方名就有可能把商标驳回,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驰名商标
申请好处
申请驰名商标有以下几点好处:
1、对抗恶意抢注;
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
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5、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申报条件
凡在中国注册设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商标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1、已经注册并连续使用三年以上;
2、在全国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3、已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
申报程序
申报人应提交下列材料向地方工商局提出申请:
1、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书(可到地方工商局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领取);
2、申请人营业执照;
3、申请人申请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
4、证明申报商标具备著名性的证明材料;包括: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全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时间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等)及其在全国同行中的排名;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外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该商标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地方工商局在收到申请人上述材料后,应进行审核,经审核认为申报商标已基本具备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加签审核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经审核认为申报商标不具备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加签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退申请人。
如何撤回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前,由于某种原因不需继续注册商标时,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具体申请要求如下:
一、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办理途径
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二、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查收准予撤回通知书
三、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准备
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提交如下书件: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并由经办人签字;
2、原受理通知书;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在申请书上当面签字;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的送达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发给申请人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后,经由审查通过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将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后,商标专用权即发生转移,所以,转让商标一定要慎重。转让注册商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之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仍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则有受让人办理。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特别注意事项
自2010年7月1日起,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组织在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申请事宜时,应当按照本次公布的商标申请书式背面的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事项,不得空项,不得擅自改动申请书式。对于未按照要求使用申请书,或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式具体内容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025-68697828,68697818
15261888942
qq: 93699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