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来,鞍山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通知》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始终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加快推进法治鞍山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以让文本上的宪法“活起来”“落下去”为目标,迅速掀起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的热潮,积极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钢都不断深入开展。
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宪法宣传方向正确
鞍山市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4月27日,鞍山市委副书记、市长赵爱军在鞍山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强调,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更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要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水平。鞍山市委起草并制定了《中共鞍山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鞍山市司法局等六部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紧盯“少数关键”,发挥宪法学习宣传“头雁效应”
抓好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头雁工程”,推动全市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全覆盖。4月27日,鞍山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为鞍山全市正局级以上干部,围绕如何理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修改、宪法修正案的历史意义、如何推进宪法实施四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解读。5月31日,鞍山市委、鞍山市人大邀请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为鞍山市委政法委、宣传部、政法机关主要领导、鞍山市人大机关干部以及鞍山市各县市区相关领导干部,就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专题报告。
鞍山市各县(市)区、鞍山市直有关单位累计开展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2次。鞍山市人大组织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宪法集体宣誓。
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宪法宣传教育落地见实
明确“学习宣传宪法是国家机关的共同职责”。在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在职责任务部分就普法内容、系统内普法、社会普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鞍山市委宣传部将“宪法”纳入了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鞍山市委党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纳入了领导干部必训内容,在所有主体班中普遍开展宪法修正案宣传教育,并组织每个班次开展学习研讨。目前已完成5个班次共200余人的教学任务。鞍山市直机关工委将宪法列入了鞍山市直机关兼职讲师团宣讲专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学习宪法修正案》、《依法治国必先依宪治国》为专题,组织骨干教师深入市县(区)机关、企业开展宪法修正案主题宣讲活动。截至目前,已宣讲9场次,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600多人次。
压实普法责任,确保宪法宣传全面覆盖
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宪法进机关、进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深入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编印2万余册宪法知识读本及宪法宣传折页,发放到鞍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鞍山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到机关开展宣讲活动20余场。组织市、县(市)区两级国家机关开展了学习宪法原文活动。鞍山市司法局组织全系统干部进行了抄写宪法原文及宪法和党的知识竞赛活动。
深入开展宪法进基层活动。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部、村居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中宣传宪法,开展了免费赠送宪法文本及宪法宣传折页活动。目前,已开展讲座、宣讲活动220余场(次)。鞍山市千山区组织开展了“百人进社区讲宪法”活动。
鞍山市老年志愿者服务协会副会长、全国“六五”普法先进个人查凤志同志积极深入社区宣讲宪法5次,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积极组织筹备宪法基层宣讲活动,拟结合“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鞍山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村(社区)开展宪法宣讲。
深入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鞍山市人民检察院、鞍山市律协青年发展委员会,结合预防校园暴力、防范校园欺凌等主题,利用模拟法庭、主题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413场(次)。海城市、铁西区宪法宣传活动达到全覆盖。
深入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工业园区活动。鞍山市工商联、鞍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鞍山市发改委等企业服务管理部门,结合3.15、4.26、5.15等主题宣传日,深入企业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讲、法律问题答疑等法治宣传活动73次,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宪法法律意识。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把握主动权和话语权
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主动权和话语权。自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来,鞍山日报在全文转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础上,针对宪法修订的意义、有关领导讲话、社会各界热议刊发有关文章15次。鞍山门户网站“千华网”转载、刊发相关内容13次。鞍山全市各级政务网站转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表主题文章1150次。“鞍山普法”等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刊发“一张图,带你看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等宪法相关文章2100余次,阅读量11万余人次。
厚植法治文化,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浓厚氛围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着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强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5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和7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融入宪法元素,确保宪法“看得见摸得着”。在鞍山全市1167个村社区村(社区)法治书屋(图书角)投放宪法学习资料11000余份。着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积极筹办宪法主题展览活动。4月,鞍山市司法局专门组织人员到杭州“五四”宪法陈列馆参观学习,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将“宪法报展”融入展览,拟于6月在鞍山市博物馆举办宪法主题陈列展览活动。着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协调全市开展宪法讲座、宪法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系列法治活动。目前,已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213次。着力繁荣法治文化创作,推出法治精品文化作品。将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纳入各级文化部门文化作品创作工作之中。拟于7月份,面向全市开展宪法书画、宪法文艺作品、宪法动漫等宪法法律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并适时集中开展展示活动。
来源:鞍山普法